关于申报2023年暑假部门职务绩效计划的通知
2023-07-03 组织人事处 孟慧敏 访问量:
各部门:
暑假在即,请因工作需要确需在暑假完成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于2023年7月8日前将《2023年暑假部门职务绩效计划申报表》报组织人事处(表格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填表时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职务绩效计划申报范围
1.职务绩效类别分为常规性上班绩效及机动临时性劳务绩效。
①常规性上班是指:需在岗值班的岗位,如:监控室保卫等。按照每8小时为一天计算。
②需在暑假进行的综合性项目:如住房建设、维修工程等。(不含科研项目)
机动临时性劳务绩效是指:有重大项目或者突击事件经校领导审批同意需在假期里完成的。其它未完成的日常性工作在假期里处理不计算在内。
2.学校按照常规性上班及机动临时性劳务分别核定总天数。
二、申报程序
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审核汇总报校长审批。
三、计算方式及标准:
1.常规性上班按照实际一岗一人计算。
2.机动临时性劳务根据临时性劳务事项工作量化程度按5天、10天、20天、40天、60天五个档次核算。
3.标准为50元/天。
四、考核 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每日工作记录(《2023年暑假工作记录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组织人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部门暑假期间临时性劳务情况,纳入部门考核。
五、要求 各部门应认真规范申报范围和临时性劳务工作要求,经审核通过开展的临时性劳务项目,请于2023年7月8日前向组织人事处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的《暑假部门职务绩效计划申报表》、暑假结束后提交《工作记录表》,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审核并报校领导审批后核发假期职务绩效工资。
组织人事处
2023年7月2日
( 编辑:孟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