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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6-25  组织人事处    访问量:

  


  学院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23 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空白登记证书申领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三年者可申领继续教育空白登记证书。各申领人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于6月26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019办公室,电子稿发送邮箱:zzrsc7008@126.com。

  二、材料的提交

  1、近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主题及课时要求

年份

  公需科目主题

公需

课时

专业课时

备注

2023

  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30

60

近年有申报评审需求的自行参加相关培训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

2022

  全面提供公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新时代数字化在工作中的应用;区块链技术与应用

30

60

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

2018—2022

2021

  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30

60

2020

  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30

60

2019

  一带一路与开放强省

30

60

2018

  加快开放强省建设

30

60

  2、验证对象及内容

  申报参评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2018-2022年材料(博士申报副高职称需提供2021-2022年)。

  3、材料要求

  1.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2. 《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情况登记表》(电子档发邮箱,纸质档一式两份)

  3.  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与《认定情况登记表》填写顺序一致)

       4. 去年已认定学时的人员只需提供2017-2021年合格证以及2022年材料即可

  以上材料放入一资料袋中于6月29日前交至博达楼组织人事处2-019,联系人:王卓银,联系电话:67810。


附件:继续教育文件以及表格

  组织人事处

  2023年6月25日



(编辑:孟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