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职责 > 正文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2024-09-13  组织人事处  孟慧敏  访问量:

职责范围: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是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与绩效分配、人力资源配置与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职工调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负责教师个人发展、教师创新团队制度建设与考核。

4.负责制定与实施学校人才资源管理计划。负责教职工的录用、调配、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等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与管理工作及各类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6.负责学校科级以下干部的管理。                                                                                                               

7.统筹各类人员的考勤、绩效考核、奖惩和评优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社保、计划生育管理和各类人事数据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学校劳务派遣人员、行业企业产业导师、技能大师、企业兼课教师和其他人员的管理。

10.负责学校普通群众的违纪违法人员处理。

11.负责人事档案、人事文书档案。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编辑:孟慧敏 审核:孟慧敏 洪新华 王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