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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2025-10-24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访问量:

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2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现就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25年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公共科目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4X4”现代化产业体系、“4+4”科创工程、文化科技融合、乡村振兴、国家安全(国防教育)、知识产权、数字技术、安全(消防)生产、禁毒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主题。专业科目的培训内容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三、培训学时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方式

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培训并获得培训学时:

1.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培训需事先向主管部门报备);

2.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在职自学。如主持科研项目,著书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在职实践学时认定类型: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号,详见附件1)执行;

3.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督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若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在职实践培训无法满足年度培训学时要求,个人可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下称“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上进行线上学习,访问“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 ),使用“智慧人社”小程序、app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培训监督服务平台的公共科目免费,培训完结的课程学习可在平台的各培训机构打印培训证明,也可在平台“学时登记”板块打印培训学时登记汇总单。

五、学时登记及学时认定

1.教职工通过扫码登录“培训监督服务平台”—“学时登记”板块,录入本人培训学时信息(如有视同完成培训情况也需录入信息,其中培训监督服务平台网络学习的学时系自动生成),点击“提交学时”,并在所有学时核对无误后进行“提交申报”操作

2.教职工在“学时登记”板块点击“学时汇总下载”,将下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时汇总表》和佐证材料交由本人所在部门审核,部门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附件3)。

3.各部门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excel表格和盖章签字扫描件)发至人事处邮箱sjrsc2024@163.com

4.人事处根据各部门提交《公示表》对学时认定初审,初审完成后在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进行学时认定复审。

5.请所有教职工于2025年125前完成所需公共科目学时和专业科目学时,请各部门合理安排时间,于12月10日前收取、审核教职工的培训佐证材料,并于12月12日前将《公示表》(excel表格和盖章签字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谢丁立(短码65661)。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湘人社规〔202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作为教职工考核奖励申请、岗位聘用与异动、等级晋升、新进职工转正定级等重要依据之一。所有培训对象必须充分认识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按照要求完成所需的培训学时。如若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影响相关业务办理,导致不能兑现相关待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加强培训管理。各部门要及时跟进和督促落实本部门学员学习情况,做好本部门学员学时合格情况统计和材料汇总。



附件:

1.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

2.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操作手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excel)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1024




( 编辑:孟慧敏 审核:谢丁立 洪新华 王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