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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培养和聘用对象考核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10-21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访问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管理办法》(湘生机职院发〔2021〕24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学校“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培养和聘用对象(以下简称为“培养对象”和“聘用对象”)考核以及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年终考核

  开展2023年培养对象、2022-2023年聘用对象年终考核工作。按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3年培养对象由人事处统一进行考核。2022、2023年聘用对象中“双师型”教师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定;骨干教师由教务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定;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由人事处考核,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

  (二)期终考核

  开展2022年度培养对象期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二、期满验收工作

  开展2021年聘用对象期满验收工作。聘用对象中“双师型”教师由各二级学院进行验收考核,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定;骨干教师由教务处进行验收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定;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由人事处验收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验收内容为聘用对象聘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科研教学任务建设和执行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本次考核与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2、各二级学院需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核验后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签名和加盖部门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3、请在10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相关职能处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联系人李媛媛,博达楼3-017办公室,邮箱:zzrsc7008@126.com;教务处联系人王苑,博达楼1-019办公室,邮箱:jwc7068@163.com

  



附件1:2021-2023学院教师培养和聘用名单

附件2:考核验收表格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



( 编辑:孟慧敏 审核:孟慧敏 洪新华 王少华)